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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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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3-29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各教学系:
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(含中等职业学校)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(粤教继函[2017]5号)精神和汕尾市教育局的工作布置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现就今年我院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

1、教师教育类专科毕业生,可直接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,由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、品德鉴定表、体检表等基本信息,上交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证复印件、普通话证书(二级乙等以上)复印件。

2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必须达到合格者才能申报。具体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1: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1年修订)》。

3、收费: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中小教师资格,无需缴纳认定费和证书费,但需缴交体检费。根据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1年修订)》要求,需缴交体检费170元(申报幼师体格检查需另收30元体检费)。

4、不接受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1、 网上报名时间:

第一阶段:2017年3月21日至3月29日

第二阶段:2017年6月20日至6月30日

系统开放时间为7:00-24:00

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,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。

(网址:http://jszg.gdhed.edu.cn)。

三、网上报名需注意事项:

(1)“网上申报”报“注册”后要记住用户名及密码。

(2)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都应选择“师范类毕业生”。

(3)认定机构应选择“城区教育局”。

(4)确认点应选择“汕尾职业技术学院”。

(5)上传照片时,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“.jpg”形式,照片要求“宽114像索,高156像索”,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。照片必须清晰、完整及近期正面免冠照片。(建议在相馆照相并按要求请拍照师制作照片)

(6)注意在填报完信息后,必须提交注册信息才算完成报名工作,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“申请信息提交成功”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,并打印一份详细信息上交本系汇总后交教务处。如需修改,在“网上申报”页面输入申请人姓名、有效证件号码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,点“登录”修改。

2、体检时间:拟定4月8至9日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3、学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不通过的,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
四、缴交材料

1、各系将各班报名成功的学生名单及报名情况汇总填入《教师资格学生报名情况表》(附件5)加盖系公章及申报材料于4月12日前上交教务处。

2、各系整理申请办理教师资格学学生档案有: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(必需A3打印)、体检表1份、品德表1份,成绩单1份,身份证复印件1份、普通话证复印件1份、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,以及准备四张大一寸彩色照片(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)。

3、上交普通话证书及两学培训合格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9号。

4、回收材料在查验原件后,复印件应写上“原件复印”及日期,并加盖系公章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(附件2)和品德表(附件3)可以在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,体检表(附件4)可以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(http://www.gdhed.edu.cn)主页“教师资格认定专栏”上直接下载。也可在学院网页教务处专栏直接下载(注意表格打印都必须双面打印)。

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是项重要工作,相关教学系要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品德鉴定、收交表格、证书复印件存档等项工作,并将主管领导、主办干事和相关管理人员名单报教务处。

专此通知

教 务 处

2017年2月27日

附件1: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.doc

附件2: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.doc

附件3: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.doc

附件4:教师资格学生报名情况表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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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516600  联系电话:0660-38120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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