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做好我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7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对象及比例
评选对象为我院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,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3%。
二、评选标准
(一)文科
1.观点正确,材料充实,论证合乎逻辑有充分的说服力。
2.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,能提出独到的见解,有创新性。
3.结构严谨,层次分明,用词准确、文笔流畅,表达能力强。
4.具有独立搜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的能力。
5.吸取别人的观点、引用他人资料须列出参考文献标明出处。
(二)理工科
1.主题或设计思想较新颖。具有创新实物作品,实际运行的系统,具有实用价值的图纸、软件。
2.具有一定学术水准的设计报告,论点正确,论据充分,论证严密。材料充实,数据准确,推导、计算、数据处理正确,分析深入浅出,逻辑性强,论证有说服力。
3.产品结构合理、设计严谨,技术细节表达符合标准或规范化要求(包括名词、名称、术语、量和单位、公式的规范表达,插图、表格的合理设计,科技语言、标点符号的规范使用)。
4.具有独立查阅文献资料,进行实验、操作、测试、调试等科技研究能力。
5.引用资料要标明出处。
具体参见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标准(附件1)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教学系评选:各系严格按照上述评选标准组织系内专业教师进行评选,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在系内公示。
(二)推荐上报:各系填写《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表》(附件2),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,于5月4日前一并交到教务处创业与实践教学科。
材料提交:优秀毕业设计报告(论文)一式3份(设计实物一件),《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表》1份。同时提交电子文档(电子文档发至@.com)。
(三)院级评审: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复审。
四、奖励办法
学校给获奖者(学生和指导教师)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请各系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、评选步骤组织评选,并按时推荐上报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(二)请各系严格把关,杜绝学术剽窃现象。教务处将对推荐参评的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,发现存在剽窃、抄袭的,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,所占名额不再进行递补。
附件:1.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标准
2.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本科生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推荐表
教 务 处
2017年3月21日